委托代開發票協議書.doc
委托***協議書
甲方(委托單位):
乙方(受托單位):
乙方納稅人識別號:
為加強普通發票管理,保障國家稅收收入,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以下委托***協議。
(一)甲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委托乙方為其、***。
(二)乙方***時,應遵守如下規定:
1. ***內容:
2.***種類:
3. ***金額: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章關于委托***的規定。有責任對乙方的代開普通發票工作進行檢查、指導。
2. 因國家稅收法律、法規、規章的廢止或修訂致使本協議失效或部分失效時,甲方負有及時通知乙方并要求終止或修改協議的責任。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按照本協議規定的***的內容、種類、金額開具發票
,固定每個月日或日開票,其他時間如需急開票請提前1天告知乙方。
(五)出現下列情況,協議終止:
因國家稅收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發生重大變化,需要終止協議的;
甲方因某些原因撤銷主體資格的;
乙方解散、注銷或者因其他原因撤銷主體資格的;
乙方有弄虛作假、故意不履行義務、嚴重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或者出現其他嚴重違反協議的行為;
協議雙方商定的其他終止協議的情形。
終止協議的,乙方應向甲方繳銷票證并辦理終止委托***手續。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處理。
(七)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