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是否有法律依據
一、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是否有法律依據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是有法律依據的。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16個月本人工資;
(二)保留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傷殘津貼為本人工資的70%,但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受事故傷害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標準不得低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的60%。傷殘津貼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每年適時調整。
二、工傷醫療費用由誰承擔
工傷醫療費用一般由企業承擔,員工在非必要的情況下選擇超出目錄范圍的治療方案且未經企業同意的費用由職工自己負擔。
企業承擔:依據條例規定,承擔勞動者工傷賠償費用是用人單位法定的義務,工傷保險基金只是通過互助性保險方式幫助企業分散經營風險,而不是企業工傷風險的替代形式。當工傷診療目錄中費用不足以治療傷害,范圍外的費用如果是治療所必需的合理的費用,應由用人單位承擔。
工傷職工自己承擔:在治療過程中,工傷醫療機構已向工傷職工說明,在能用范圍內方法治療,但職工自愿選擇高標準的治療方案、自行選擇超出目錄范圍的治療方案所產生的費用且未經用人單位和基金同意的,法律快車提醒您,此時由工傷職工承擔。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三、工傷保險醫療費用報銷流程
1.入院前持病歷、入院通知單到工傷生育保險科辦理入院登記。
2.出院后持單位證明、醫療費用發票、處方、清單、出院記錄、住院登記表或轉院審批表送工傷生育保險科初審。
3.財務科復核。
4.分管領導、主要領導簽字。
5.次月10~15日持醫療保險證到財務科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