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周刊觀后感 繆可馨遺體已火化,父親:
本刊記者/蘇杰德 胥大偉
“作為父母,我們不能再讓她在那個地方(指殯儀館)待那么長時間了。”6月17日下午,江蘇常州墜亡小學生繆可馨的父親在接受《中國新聞周刊》采訪時告訴記者,繆可馨的遺體已經在金壇殯儀館火化,此時距離她墜樓已經過去了13天。
跳樓事件發生于6月4日,江蘇省常州市金壇區河濱小學五年級女生繆可馨上完語文課后,翻越四層欄桿墜樓身亡。事后,家長將語文課上的作文修改情況拍照發布到網上,懷疑語文老師袁某教學方式不當與女兒跳樓有直接關系。繆父稱,事發當天的作文課上一定發生了什么,才導致原本開朗活潑的女兒走向極端。
當地聯合調查組一周后發布公告稱,調查走訪班級學生45名、學校老師3名,未發現當天課堂中存在辱罵、毆打學生情況。公安部門通過現場勘查、查看監控錄像和走訪調查等工作,排除他殺。
繆可馨父母對調查組的結論并不認同,“我們不能接受,通告的是結果。但對于墜樓的原因,并沒有給我們合理解釋。”憤怒的家長通過社交平臺不斷提出質疑。
事件發酵后,不斷有學生舉報涉事的袁老師此前就有打罵和體罰學生的前科。常州市金壇區教育局副局長潘建華對《中國新聞周刊》回應稱,對于該老師以前是否存在暴力,以及違規辦輔導班、強迫學生報班等問題,“我們也沒有掌握線索和證據,目前正在調查當中。如果說調查屬實,依據師德師風的有關要求,我們會給出一個明確的態度。”
“女兒是站在另一個角度去發現問題”
繆可馨父親至今認為,孩子去世前的那堂語文課,很多跡象顯示與孩子的死亡原因有關。
他所說的跡象,來自繆可馨墜樓之前的一篇觀后感作文。6月4日下午,繆可馨所在班級第二、三節課都為語文作文課,上課內容為修改讀后感。
繆可馨在作文中先描述了“孫悟空三打白骨精”的經過,緊接著在讀后感中寫感受。在這篇讀后感上,有大量的修改符號,老師還寫了一句評語“傳遞正能量”。
語文老師袁某在最近的一份書面聲明中,對當時的課堂情況提供了自己的說法:“(繆可馨讀后感)接下來的一小節還是圍繞作品的主要內容來概括,沒有具體的實例。看到這里,我就說,要寫一個具體的實例,作文中盡量傳遞正能量。而且順手在她的本子上寫上了‘傳遞正能量’五個字。別的我一句話也沒有說。”
繆父則對《中國新聞周刊》表示,這篇作文,女兒是站在另一個角度去發現一些問題。她的眼界、思維可能會比同齡小朋友更高一點,“她有另一個角度去看東西,我為她感到驕傲。不是老師所講的那種負能量,十幾歲的孩子還沒有太多這種意識。”
繆父說,看完之后,“給我的感覺,疑問太多了。”在他印象中,孩子的作文家長也會看,從來沒有過這種大幅度的刪減,這篇作文不知道為什么會刪這么多。
對此,袁老師在書面聲明中回應:“至于她本子上打得紅叉、劃的波浪線和橫線,全是她自己的修改符號。”“至于后面撕掉部分寫的是什么,我沒有看到也沒有撕她寫的作文”。
“這些東西(情況說明)是掩耳盜鈴、不攻自破的。”繆父對袁老師的情況說明表示不接受,“如果她問心無愧,為什么等到現在,過了十幾天了才發出來證明自己的清白?”
常州市金壇區教育局副局長潘建華告訴《中國新聞周刊》,經調查后了解到,這篇讀后感的修改符號,是老師按照作文教學的要求,讓學生自己修改的,“不是像網上所說的那樣,老師修改得面目全非。”
潘建華說,通過向教師發展中心的研究員——當地教育教學領域的權威人員了解,小學語文學科,三年級的學生在老師的指導下,學習運用修改符號;五年級的學生,要求老師對三分之一的學生作文草稿面批,三分之二的作文草稿是在老師講評之后,由學生自己修改。繆可馨班級的學生是在老師講評之后,學生自己修改,老師批閱后再謄寫到大作文本上。
對于“傳遞正能量”的批語,潘建華沒有詳細解釋原因。他表示,“從任課老師和同學那里了解到,繆可馨不管是成績還是性格,表現比較優異。”
金壇區公安分局相關人士則告訴《中國新聞周刊》,那篇作文批改的到底對不對,“傳遞正能量”的批語有沒有問題,需要教育部門去查驗,警方沒有辦法判定。
直到這節課下課,全班仍然有六、七位同學沒有修改好,其中包括常年在班上語文課成績前列的繆可馨。袁某讓孩子們上廁所,自己留在教室內批改作業。
沒多久,繆可馨走出了位于四樓的教室,爬上圍欄,墜樓身亡。
語文老師承認去年曾打過女孩
一位曾經教過繆可馨的輔導班老師告訴《中國新聞周刊》,繆可馨平時性格特別活波,彼此像朋友一樣相處,繆可馨突然發生這種慘劇,讓其不敢相信。
“我家的孩子,屬于那種很開朗的小女孩,一個12歲的小孩子不會選擇這個事情,可能有事情發生(導致孩子跳樓)。”繆父說,家人一直懷疑,語文老師可能在課堂上有侮辱、打罵等暴力行為,導致了女兒的死亡。
語文老師袁某則在書面說明中回應:“整節課我沒有批評過繆可馨,更沒有打過繆可馨一下子,這節課班級任何孩子,我都沒有批評打罵過,說話都是平和的語氣說的。”
當地聯合調查組事后稱,對校內的3名老師、45名學生及6名學生家長進行了全面調查取證,形成書面材料115頁、電話詢問記錄21份、現場勘查記錄一份、尸體檢查記錄一份、學校的視頻錄像三段,“事發現場,教師袁某不存在對繆可馨的打罵行為。”
“警方的案卷筆錄有100多頁,應該是把這些情況了解得很詳細。”常州市金壇區教育局副局長潘建華對《中國新聞周刊》表示,講臺旁邊就是學生,事情發生后,第一時間就對學生、老師做了談話和筆錄,“老師對學生語氣上沒有嚴厲的要求,這是沒有的。”
“家長說的那些課堂上發生的細節,由于沒有室內監控,只能通過旁證去調查,走訪更多的學生盡量還原當時場景。警方最后調查出來的結果是,不存在毆打和辱罵。”金壇區公安分局相關人士對《中國新聞周刊》表示,警方調查的結論,是在調查事實基礎上做出的,“相關情況我們通報給家屬了,他不接受,我也不好說了”。
繆可馨媽媽發文稱:“去年十月份的時候,繆可馨曾在上袁老師的課時被扇了巴掌,當時繆可馨和我們哭訴,說她只是有些感冒,于是拿紙巾擦鼻子,袁老師以為她上課在做小動作,就過去扇了她一巴掌。”
袁某在情況說明里承認,的確打過繆可馨,“那一段時間,繆可馨學習態度馬虎,成績下滑。有一次批改習題時,發現繆可馨漏做,一時心急,就打了孩子一個耳光。”
事件不斷發酵后,不斷有人舉報稱,該語文老師一直存在暴力對待學生問題。
繆可馨媽媽發文稱,繆可馨的一位同班同學曾告訴一位輔導班老師,她曾被袁老師罰跪在講臺上訂正作業,這位老師也去警局對這份證詞作了記錄。
還有幾位曾在河濱小學就讀過的畢業生,通過發朋友圈和微信公號留言等方式,指責袁老師對他們曾有過體罰行為。一位署名“馮泓瑋”的講述,自己于2005年讀河濱小學四年級,袁老師當時愛對學生發泄情緒,侮辱學生。他提到,袁老師曾將一整杯茶葉水潑到臉上;在辦公室,還當著其他老師的面,打他的屁股。不過,記者聯系到他時,他拒絕了采訪。
對于袁老師的品行問題,常州市金壇區教育局副局長潘建華則表示,通過向學校校長、老師初步了解,作為班主任,袁老師工作相對來說比較認真負責,“在專業方面,她是學科帶頭人,代表學校參加過一些素養大賽等。在事情發生之前的問卷調查中,家長、師生沒有反映袁老師在師德師風方面的問題。”
難以達成的和解
對于繆可馨的家長來說,另一個疑問,來自于事發后學校的處置。
墜樓事件發生在15點14分,半個小時后家長才接到老師電話,讓他們去醫院,當時家長還不知道孩子已經墜樓。
“我們到了醫院,一位醫生跑過來跟我講,孩子實際上送過來的時候已經沒有呼吸了。”繆父趕到醫院后,才知道事情的嚴重性。家長在醫院并沒有見到繆可馨,她當時已經被直接送到殯儀館。由于屬于非正常死亡,家屬難以見到孩子,直到晚上9點左右錄完筆錄后,他們才在殯儀館見到了繆可馨的遺體。
孩子出事后,為何沒有第一時間通知家長?潘建華對《中國新聞周刊》稱,學校和老師是第一次碰到這類事情,先想到的是救人,“老師第一時間就跑到樓下,第一時間向學校領導反映,同時也撥打了急救電話和警方電話。學校的兩位校級領導陪同到了人民醫院,同時對現場也做了適當的保護。”
事發后,繆可馨所在班級的微信群,出現了不少家長為老師點贊一事。對于家長群里點贊的行為,潘建華對《中國新聞周刊》回應稱,這屬于家長自己的行為,“當時袁老師正在配合公安調查,并不在群里。后來大概是同班老師發現家長在群里有這樣的行為,提醒了家長,然后有一位家長出面制止了這個事情。”
繆可馨父親說,出事之后,作為班主任和語文課老師,袁老師只主動跟家長聯系過那一次,學校也沒有及時與家長溝通。
出事第二天,繆可馨家長在學校外面拉出橫幅,要求給出死亡原因,并且與袁老師發生了摩擦。潘建華說,校園安全是第一位,當時有家屬在學校門口拉橫幅,也有部分家屬到教室與袁老師發生肢體沖突,學校當時有報警。
繆父介紹,參與校外拉橫幅的這些家屬被警局關押了12到24個小時。潘建華稱,“這是公安的正常處置,不是很清楚。”
根據家屬的說法和調查組的公告,雙方曾經有過兩次協商,但均沒有達成一致。潘建華說,教育局提出兩種解決方案,一種是對于家屬慰問,提供補償;第二種方案,通過司法途徑來定性、定責。
繆可馨父親則表示,他們的訴求是,一定要了解清楚那堂語文課發生了什么。女兒為什么會突然沖出去?女兒很活潑開朗,并沒有精神疾病,為什么會走極端的路?他需要詳細細節,找到女兒的死亡原因,“如果說老師是有責任的,她就要負責任;如果老師沒有責任,沒做虧心的事,你也不用怕。”
“你給再多的錢,我女兒能活過來嗎?”繆父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官方答應成立新的調查組,重新到學校再去做深入調查,但現在還沒有具體的調查結果,“把這些事情要查得水落石出,這樣至少我心里的結會放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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