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擔保貸款服務指南
一、辦理要件
1.個人和合伙創業申請貸款
(1)申請人身份證、婚姻狀況材料(結婚證、離婚證或單身承諾書,下同)、符合政策扶持條件的相關證件原件;
(2)申請人營業執照或租賃承包協議、種養殖承諾書等經營證明原件;
(3)對符合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條件的借款人合伙創業的,可根據合伙創業人數適當提高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符合條件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額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過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額度上限;
(4)反擔保相關材料;
(5)按規定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2.小微企業申請貸款
(1)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原件;
(2)企業章程等相關材料原件;
(3)經營項目情況材料:營業執照(含民辦非企業證照)、需要準入的許可證等原件;
(4)企業吸納就業情況材料:一年內與吸納人員簽訂一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書、在職職工花名冊等原件;
(5)反擔保相關材料。
二、辦事流程
1.申請。申請人到受理窗口遞交完善貸款資料。
2.審核受理(5個工作日)。
3.調查(5個工作日內)。調查人員對申請人創業項目的經營場所、經營規模、帶動就業等情況實地核實。
4.評審(每周)。根據貸款申請材料、調查核實情況,對貸款進行集體研究評審,對符合規定條件的確定額度、期限、貼息等結果。
5.公示(1天)。及時對評審會審批通過人員進行公示。
6.承諾擔保(當日辦理)。簽訂相關擔保合同(協議)等。
7.貸款發放(5個工作日)。經辦銀行及時辦理貸款發放手續,并將發放情況及時反饋擔保機構。
三、辦理時限
個人、合伙、組織創業受理至公示環節承諾時限10個工作日;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受理后承諾時限15個工作日內反饋評審結果。
四、收費依據及標準
不收費
五、咨詢方式
咨詢電話: